通 知

关于清退公物押金的通知

经研究,学校决定对2008年至2012年应退未退的学生公物押金进行集中清退,请未退公物押金的学生按要求办理相关退款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每天上午9:00 至11:30,下午2:30 至4: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办理该项业务。

二、办理地点:汕尾技师学院教学楼7楼总务处。

三、办理所需资料

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660-3365998



汕尾技师学院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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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总务处

编辑 | 侯静雯

责编 | 李宏锡

审核 | 林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