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汕尾技师学院教学楼顶发光广告字制作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6 17:26
一、项目名称:汕尾技师学院教学楼顶发光广告字制作安装项目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叁万捌仟陆佰元整(¥38600元)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有效,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3.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日一年内已缴纳的任何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8.所需要的的其他资格条件:施工人员具有高处安装、拆除维护作业资格。五、项目需求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0日受邀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实体店店面照片(需能看见店铺名称)、报价表(附件2)。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装入档案袋后粘贴密封条,密封处加盖公章。受邀单位应于2023年10月20日中午16:00前,将应邀资料送达至汕尾市城区工业大道66号汕尾技师学院七楼党政办公室(不接受快递),过期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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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侯静雯
责编 | 李宏锡
审核 | 林锦东